治療及用法用量
開始治療前
- 確認驗孕結果為陰性,並告知有生育能力的病人在 CAMZYOS 治療期間至停藥後至少 4 個月內,應採取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。
- 以心臟超音波評估左心室射出率 (LVEF)。LVEF <55% 的病人不建議開始使用 CAMZYOS治療。
- 治療前和整個治療期間,應考慮禁忌症和藥物交互作用
- 對病人進行 CYP2C19基因型檢測,以選擇適當的CAMZYOS劑量。如果在開始治療前尚未確定CYP2C19表現型,給藥劑量建議比照代謝不良者直至確定CYP2C19表現型。
治療期間
- 對於 CYP2C19 代謝能力不良表性型之病人者,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口服一次,每次 2.5 毫克;對於 CYP2C19中等、正常、快速與超快速代謝表現型之病人,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口服一次,每次 5 毫克,可隨餐或空腹服用。如果錯過一劑,應儘速補服,並在隔天與往常相同時間服用下一劑。每日服藥時間並不重要,但不應於同一天內服用兩劑藥物。請直接吞下整粒膠囊,不可弄破、打開或咀嚼。
- 在第 4 週、第 8 週、第 12 週,以及之後每 12 週一次,評估病人的治療反應,包括伐式呼吸(Valsalva maneuver) 時的 LVOT 壓力差和 LVEF 評估。如果改變劑量或中斷治療,可能需要額外的心臟超音波檢查,如圖 4 和圖 5 所示。依據圖 2至圖5 調整劑量。
- 使用 CAMZYOS 期間,病人可能發生心臟衰竭。必須定期評估 LVEF 和伐式呼吸時的 LVOT 壓力差,以便謹慎調整劑量達到適當的 Valsalva LVOT 目標壓力差同時維持 LVEF ≥50%, 並避免出現心臟衰竭症狀 (見圖 2 、圖 3和圖4)。
- 劑量調升的頻率不應超過每 12 週一次。如果病人 LVEF <55%,或患有可能損害收縮功能的間發性疾病,例如感染或心律不整 (包括心房顫動或其他未受控制的頻脈心律不整),不可調高 CAMZYOS 劑量。如果任一次回診時 LVEF <50% 應中斷治療;如果4 週後LVEF ≥50%,則恢復治療 (見圖 5)。
圖 2:起始治療於 CYP2C19 代謝不良者
* 於任何臨床回診時,如果 LVEF <50% 則中斷治療;如果4 週後LVEF回升至 ≥ 50%,可重新啟動治療。見圖 5。
圖 3:起始治療於CYP2C19 中等、正常、快速與超快速代謝者
* 於任何臨床回診時,如果 LVEF <50% 則中斷治療;如果4 週後LVEF 回升至 ≥ 50%,可重新啟動治療。見圖 5。
圖 4:維持治療
圖5:如果LVEF < 50%,於任何臨床回診時中斷治療
併用治療
針對與 CYP2C19 或 CYP3A4 抑制劑及誘導劑併用治療的情況,請參照表 1。
表 1:併用藥品時的劑量調整
併用藥品 |
CYP2C19 代謝不良者* |
CYP2C19 中等、正常、快速與超快速代謝者 |
|---|---|---|
抑制劑 |
||
併用強效CYP2C19 抑制劑及強效CYP3A4 抑制劑 |
禁忌。 |
禁忌。 |
強效CYP2C19抑制劑 |
無須調整劑量。
如果 CYP2C19 表現型尚未確定: 無須調整起始劑量 2.5 mg。如果劑量為 5 mg,應減少至 2.5 mg;如果劑量為 2.5 mg,則應暫停治療。 |
以 2.5 mg的劑量開始使用 CAMZYOS。
劑量應從 15 mg降至 5 mg;從 10 mg或5 mg降至2.5 mg,如果正在接受 2.5 mg,則暫停治療。 |
強效CYP3A4抑制劑 |
禁忌。 |
無須調整劑量。 |
中效CYP2C19抑制劑 |
無須調整劑量
如果 CYP2C19 表現型尚未確定: 無須調整起始劑量 2.5 mg。如果劑量為 5 mg,應減少至 2.5 mg;如果劑量為 2.5 mg,則應暫停治療。 |
無須調整起始劑量 5 mg。
劑量應下降一階,如果正在接受 2.5 mg,則暫停治療。 |
中效或弱效CYP3A4抑制劑 |
無須調整起始劑量 2.5 mg。如果病人正在接受CAMZYOS 5 mg ,劑量應調降至2.5 mg。 |
無須調整劑量。 |
誘導劑 |
||
停用或降低強效 CYP2C19 誘導劑及強效 CYP3A4誘導劑的劑量 |
劑量應從5 mg 調降至 2.5 mg ,如果正在接受 2.5 mg,則暫停治療。 |
正在接受CAMZYOS 5 mg或更高劑量時,如果要停用或減少誘導劑的劑量,應將CAMZYOS劑量降低一階。 如果正在接受 2.5 mg,則無須調整劑量。 |
停用或降低中效或弱效CYP3A4 誘導劑的劑量 |
調降CAMZYOS劑量至 2.5 mg,如果正在接受 2.5 mg,則暫停治療。 |
無須調整劑量。 |
*包含尚未確定 CYP2C19 表現型的病人。